为了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气环境问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苏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苏州市PM2.5浓度将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同时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以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
该方案指出,苏州市将重点围绕优化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和多污染物减排,着重加强机制和能力建设,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并落实各方责任,共计涵盖九大领域和56项工作任务。这些举措旨在促进产业、能源和交通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源头防控,以高品质的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在主要措施方面,本方案将着重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群的低碳改造与综合整治,以及优化含VOCs的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从而促进产业的绿色低碳升级。此外,将针对煤炭消费、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等关键环节,从源头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推进燃煤锅炉的关停整合和工业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能源的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在运输和治理方面,方案将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提升机动车的清洁化水平,并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的综合治理。同时,将围绕扬尘管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烟花爆竹禁放等方面提出更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以提升治理水平。
此外,针对VOCs的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将推进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及提标改造,开展餐饮油烟和异味专项治理,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修订加强苏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的清单化管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针对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方案强调要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分别达800万和115万吨,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超过8%。主要港口将利用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和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力争大宗货物中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充分挖掘城市铁路站场和线路资源,推进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的物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