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里水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该单位主要从事手机壳塑料喷涂,其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手动喷涂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但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自动喷涂和固化工序,在密闭的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自动喷涂生产线水喷淋柜内没有喷淋水;自动喷涂生产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表面漆渣较厚;自动喷涂生产线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塔有渗漏水。
最终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1.05万元。
想正常经营,不想被罚款VOCs污染防治设施的常用治理路径
活性炭吸附
适用范围:低浓度有机废气的净化。
不适用范围:高浓度、高温的有机废气。因吸附容量有限,吸附材料需定期更换,后期运行费用昂贵,且废活性炭属于危废。
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
适用范围:大风量低浓度有机废气的净化,但活性炭和催化剂需定期更换。
不适用范围:处理含硫、卤素、重金属、油雾、高沸点、易聚合化合物、含颗粒物状废气。理论效率:两室80%以上,三室/多室90%以上。
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
适用范围:大风量低浓度废气,去除效率较高,处理含高沸点或易聚合化合物时,转轮需定期处理和维护。
不适用范围:低沸点不易吸附、高沸点不易脱附和酸碱性有机废气的净化。
理论效率:90%以上。 企业应根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并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治理,除此之外,不建议使用这些技术进行治理。
此外,企业应确保治理设施在生产设备之前启动,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运行并处理完残留的VOCs废气后,方可停止治理设施的运行。治理设施需要设置运行台账,每日记录开关机时间、设备运行情况、加药情况和换水换炭情况,并由设备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