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是促进臭氧和PM2.5形成的主要前体物之一,易引发人体的畸变和癌变,如不加以防治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威胁。其VOCs废气排放的重点来源,主要包括石化、油品储运销、家具、涂装、医药、包装印刷等行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VOCs废气治理防治处理刻不容缓
针对VOCs废气末端治理,主要包含吸收、吸附、冷凝、燃烧、生物技术。其中燃烧技术是比较彻底处理VOCs的方法,可应用在汽车制造、化工、工业涂装、制药等行业。
该治理方式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第一,直接燃烧VOC废气,能够极大摧毁无用废气,但是很难根除含有VOC较少的废气;
第二,通过其余物质点燃VOC废气,可为VOC废气的燃烧提速,但成本较高;
第三,借助VOCs催化剂来燃烧,便可减少依靠温度的程度,进而降低所需开支,便于普遍推广运用。
VOCs催化剂作为催化燃烧净化处理有机废气的核心净化材料,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为了更有效、合理地利用催化净化剂高净化率、及使用寿命长等特点,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请注意以下操作事项:
1、在每次使用催化剂前,建议首先用新鲜空气在高于可燃物的起燃温度100-150℃的温度范围内循环30分钟以上充分预热催化室;
2、禁止当催化剂温度低于起燃温度时引入有机废气;
3、避免引入明显的尘埃,可有效预防催化剂孔道的堵塞;
4、催化剂最佳使用范围在280-350℃,避免使催化剂长时间处于600℃以上高温;
5、废气中水含量不超过10%;
6、某些化学物质会使催化剂中毒;例如:磷、铬、硫、铅、汞、砷及卤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