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午后,中山市火炬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涉VOCs低效失效废气治理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议。此次会议严格对标《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条款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广东省及中山市各级VOCs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安排,紧扣《中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各项工作细则,聚焦辖区内企业VOCs治理设施低效运行、治理失效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动员部署、政策条文深度解读以及企业实操性技术帮扶指导等系列工作,扎实铺开全域专项整治各项筹备及推进工作。
会议现场首先围绕本次VOCs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细则、工作规范及核心管控要求开展专项宣讲解读,清晰划定本次整治行动的核心工作目标:所有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名录清单的相关企业,务必在2026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老旧低效、治理失效VOCs废气治理设备的淘汰清零及提质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VOCs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从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此同时,会议着重明确三大刚性工作准则,即整治排查范围全域覆盖、治理技术标准严格从严执行、各项法定审批监管流程规范落实到位。工作人员逐一细化拆解企业自主排查自纠、全域集中整改提升、整改验收及信息填报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同步明确实行“一企一档”台账管理及整改销号闭环工作机制,细化后续常态化执法监管巡查工作安排,并结合现行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警示辖区企业严守生态环保法律底线,杜绝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政策解读环节结束后,会议专门设置专业技术帮扶辅导专场。行业技术专家严格依据《有机废气治理 活性炭吸附装置技术规范》(TZSESS 010-2024)官方标准文件,全方位、系统化讲解VOCs治理用活性炭原材料质量管控指标、活性炭合理装填量核算方法、治理设备整体设计建设规范、日常运维管护核心要求以及废弃活性炭合规转运处置全流程规范等关键实操内容。现场同步展示活性炭碘值快速检测设备、标准化活性炭专用抽屉等实操配套工具,直观示范活性炭吸附装置规范运维、日常检测的核心操作要点,针对蜂窝活性炭箱体技改升级工作量身给出实操性强的整改实施指引,助力企业科学合规编制专属整改提升方案,标准化运行VOCs治理设施,夯实企业污染治理硬件及运维基础。
会议在总结动员阶段着重强调,VOCs作为生成臭氧与PM2.5颗粒物的关键前体污染物,当前已成为制约火炬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提升的突出短板。扎实推进本次涉VOCs低效失效治理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既是精准衔接“十五五”期间全国VOCs污染防治总体工作布局的硬性要求,也是打赢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联防联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会议要求,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生态环保工作思想认识,彻底摒弃侥幸松懈心态,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对标整治标准推进整改提质工作,从严排查防范各类环境违法风险及生产安全隐患,以高标准、严管控、实举措按期保质完成全部整治改造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明确多项硬性治理管控标准,将全面强制淘汰UV光解、低温等离子体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VOCs废气治理工艺;严格执行活性炭质量管控硬性指标,其中颗粒活性炭碘值必须不低于800mg/g,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得低于650mg/g;针对未配置脱附功能装置的活性炭治理设备,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最长不得超过500运行小时。同时,要求各企业规范建立活性炭采购入库、定期更换、废炭合规处置全流程完整台账,废弃活性炭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统一转运处置、合规闭环处理。
下一步,火炬高新区将以此次专项整治推进会为工作契机,持续纵深推进辖区VOCs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坚持执法监管严查严管与上门技术帮扶指导双向同步发力,全程督导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持续稳步提升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为火炬高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协同发展筑牢坚实生态屏障。
中山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万福出席本次专项整治推进会议。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