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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全面实施 2025 年VOCs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7 10:33:58
近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石家庄市 2025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方案》致力于构建一套完整的全流程控制体系,涵盖从源头减排、过程管控直至末端治理各个环节,目的是进一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总量,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方案》共涵盖 4 大项、18 条具体措施:


强化源头减排


1.全力推进源头替代工作;

2.树立低 VOCs 原辅材料替代的行业标杆;

3.加速内浮顶储罐改造进程。


强化企业日常管理


1.严格规范活性炭的使用管理;

2.严格把控活性炭质量;

3.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专项整治力度;

4.强化重点企业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末端治理提升


1.加快淘汰低效治理设施;

2.加强 VOCs 在线监测管理工作;

3.开展 VOCs 在线设备监督检查;

4.加速重点行业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5.开展高效治理设施评估工作;

6.加强园区和集群整治提升工作;

7.加快推进 “绿岛” 项目建设。


强化生活源 VOCs 治理


1.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和异味污染治理;

2.强化汽修行业治理工作;

3.加强加油站日常管理;

4.提供政策支持。


具体时间节点


在时间安排上,《方案》也有明确规划:4 月底前,要完成 100 家企业的原辅材料替代或部分替代工作;6 月底前,需完成石炼化、高庄油库 8 个储罐的浮盘密封改造工作;3 月底前,3062 家使用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的企业要完成一轮活性炭、过滤棉的更换;6 月底前,完成一轮活性炭碘值检测,对不满足使用要求的活性炭全部完成更换;针对 2024 年 VOCs 走航检测中问题较多的正定县家具制造、晋州市和无极县化工行业,4 月底前完成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改工作;对 116 家使用低温等离子、光氧化 / 催化及其组合治理设施等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异味治理、含有废气治理等除外)逐一进行现场核查,3 月底前更换为两级活性炭吸附等适宜治理设施;5 月底前,针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装卸油作业开展无组织、呼吸器及油气回收设施排放的抽查检查工作,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此外,今年还将对 322 套 RCO 设施开展运行评估,重点关注脱附运行记录、活性炭碘值、催化剂质量、运行参数等关键数据,以充分发挥设施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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