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多管齐下,全力推进涉 VOCs 企业整改
发布时间:2024-12-24 09:26:32
为有效控制并减少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自 2024 年起,亳州市推行了一系列举措,以确保涉气企业符合环保标准,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其一,监督帮扶,精准排查。制定《亳州市 VOCs 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抽调 20 余名一线执法队员及相关专家,对全市 549 家 VOCs 企业再度排查与帮扶。从源头替代、过程监管到末端治理等环节进行全面 “把脉问诊”,指导重点企业编制 “一企一策” 提标改造方案。采用边排查、边建清单、边交办的方式,推动 VOCs 企业提标改造,全程提升治污能力,降低 VOCs 排放。
其二,严格要求,督促整改。执法人员查阅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出入库台账、产品与原辅料购销合同及发票等支撑材料,确保 “数据有依”,科学规范做好摸排登记上传系统工作。排查中,若发现个别企业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完备,执法人员与属地监管人员便督促企业负责人完善环评手续、购置或升级环保设备,并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排查检修,以保证废气收集率达标,实现达标排放。
其三,强化监管,实施整改。针对涉气企业,亳州市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采用夜查、交叉检查等突击方式,对涉气行业问题整改进行 “回头看”,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精准指导企业整改,制定每日整改清单,对重点场地、厂区定期巡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执行,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其四,现场验收,确保达标。依照整改要求,12 月上旬组织开展全市涉 VOC 企业问题整改验收工作。验收人员现场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活性炭更换记录等,举一反三,严格把关,确保企业整改达标。
其五,社会监督,公众参与。亳州市借助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报纸、电视等渠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反映身边环境污染问题,掌握线索,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良好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