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核安全总工程师罗秀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将根据责任分工,将《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细化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调度督导,与各级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四川省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先后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全省空气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罗秀兵指出,尽管如此,全省的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仍不够巩固,重污染天气尚未完全消除,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以煤为主、交通结构以公路为主等问题依然存在,治标措施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沙尘天气和异常高温的频次增加,使得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我们进行了综合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第三个‘大气十条’,即本次发布的实施方案。”罗秀兵表示,治理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坚持重点防治:全面落实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的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着重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
2. 坚持标本兼治:扎实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的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突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减排。
3. 坚持协同共治:强化区域之间的协同,特别是在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三个重点区域加强合作,并与重庆及周边城市保持协同。加强与公安、经济和信息化、住建、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合作,推动臭氧与PM2.5的协同治理。
关于如何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罗秀兵指出,生态环境厅正致力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 聚焦重点领域提质增效:全力推动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减排项目的落地落实。加快砖瓦行业的产能整合和升级,提升企业的环保绩效。同时,加强柴油货车的抽检和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坚决打击数据造假行为。
2. 深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优化和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深化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合作,推动形成区域联动共治的大格局。
3. 加强科技支撑和精准管控:完善大气环境的监测体系,提升城市颗粒物和臭氧前体物的监测能力,推进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利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4. 强化监督考核以压实责任: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任务的推进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而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则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