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4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征求公众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地方标准修订的意见。此次修订针对2016年发布的老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该标准自2016年2月以来,一直是国内少数设立VOCs全行业地方标准的省份之一,发挥了重要的监管作用。
此次修订的标准相比老版本,明显在多个行业中提高了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除了焦化行业焦炉烟囱的排放外,全行业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将收紧至50mg/m³以下。这一系列愈发严格的排放要求已成为共识,现行标准的基本落地为进一步挖掘VOCs减排潜力提供了基础,进而推动VOCs治理技术的发展。
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
【修订内容】
相比于2016年版本的发布版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了挥发性有机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定义,补充了总挥发性有机物定义;
——增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电子工业排放限值;
——收严了有组织排放限值;
——完善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细化了污染物监测要求;
【具体收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