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检测,该公司的废气排放问题已达到可排放标准。8月1日,团风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与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的工作人员共同对团风某钢结构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回访,确认其废气排放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9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团风县检察院提供线索,反映团风某钢结构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大气污染问题,周边居民因刺鼻气味受到困扰。
承办检察官胡黎玲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公司厂房内大量废气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公司的部分喷漆车间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作业过程中导致环境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团风县检察院立即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对公司的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查,避免类似情况出现。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
“我们目前已投资超过2000万元,安装了27套废气回收处理设备,VOCs废气经过回收处理后会转化为无毒的二氧化碳和水。”企业负责人在检查中向检察官介绍。该负责人表示,未来还将追加投资4410万元,升级改造二期和三期的废气处理设施。
8月1日,荆楚网记者到现场探访,发现车间外没有异味。企业负责人提到,喷漆车间过去使用活性炭吸附法处理VOCs废气,效果不佳,改造后采用了吸附、浓缩回收等新技术,并配合高温燃烧,目前VOCs废气的排放已明显低于国家标准。
此外,该公司还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每90秒对排放废气进行一次检测,监测数据实时与国家、省市在线平台联网,可随时查看排放情况。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的工作人员向检察官表示。
为了进一步整治大气污染,团风县检察院与行政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县范围的大气污染排查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督导抽查,并推动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同时,检察院与行政监管建立了协作机制,以确保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检察机关应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团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