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细颗粒物和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之一,推进VOCs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行动是实现源头减排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部分企业积极性不高,这给当地环境执法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在源头替代行动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成本。该行动通常要求企业在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和原材料更换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例如,某小型印刷企业在将传统油性油墨更换为环保水性油墨时,不仅需要购置新的设备,还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总投入可能高达数百万元。对于利润微薄的小微企业来说,这无疑是沉重的负担,这导致企业在面对替代要求时表现出犹豫甚至抵触的态度。
技术瓶颈和工艺改革的复杂性也是企业面临的挑战。部分企业现有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已经固定,要实现源头替代,必须对整个生产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这涉及技术的更新换代和工艺的重新设计。然而,新的技术和工艺在应用时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某家具制造企业在更换环保型胶水的过程中,需经过反复的试验和调试,以确保产品质量。此外,一些企业缺乏专业的研发团队,难以独立完成技术改造和创新,这限制了源头替代的有效实施。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是一个关键原因。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对成功实施源头替代的企业,现行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力度相对不足。例如,税收优惠幅度有限,无法完全抵消企业源头替代过程中产生的高昂成本;财政补贴金额较少,无法覆盖大规模的设备更新和技术研发费用。这些因素使得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难以得到充分调动。
要化解VOCs源头替代这一难题,各方需携手合作,统筹政策、资金、技术及法治等方面的力量。
1.政策与资金支持
政策与资金扶持需更加强有力,以激发企业申报VOCs源头替代治理项目专项资金的积极性。对于在VOCs减排方面成效显著且技术成熟的项目,应优先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地方应配套一系列激励政策,如减免源头替代过程中的相关税费、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等金融支持。例如,可以借鉴山东的经验,在工业涂装和印刷业等领域,为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且符合环保规范的企业,豁免VOCs无组织排放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等,以降低企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
2.精准高效的技术攻关
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引进前沿技术,以实现生产过程中的VOCs源头替代。应组织专业的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针对企业给予技术指导。例如,某电子制造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功实现了VOCs源头替代,既有效减轻了环境污染,又凭借生态环保优势赢得了更多国际订单。
3.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督
应构建完善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的环境表现与信贷和融资挂钩,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提高企业的环保自觉性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