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了新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项新标准规定了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和监督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未来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标准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
据了解,玻璃工业一直是传统的重要污染行业,而当前四川省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玻璃工业的污染减排工作。新标准实施后,四川省各市(州)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也将有所改善。根据2020年全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基准,预计新标准的实施将使全省玻璃行业的PM10、PM2.5、SO2和NOx排放分别减少0.85万吨、0.81万吨、0.84万吨和0.73万吨,减排比例分别为60%、60%、75%和50%。
目前,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排放现行标准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污染物排放限值较宽松,不利于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污染防治;另外,污染物控制指标尚不完善,比如在玻璃熔窑废气脱硝过程中容易出现氨逃逸等问题。新标准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提升管理质量。
标准中的不同区域、不同工段划分以及污染物控制项目和限值的确定,是根据四川省地域差异、大气环境质量、行业现状和经济水平等因素而制定的。为了确保标准的公平性、针对性和科学性,执行标准的不同城市(州)会有相应的标准限值。
在新标准中,根据不同生产过程的特点,制定了针对玻璃熔窑、镀膜尾气处理系统、涉VOCs物料加工工序以及其他生产设施的不同排放限值。此外,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的特点和地区的差异性,对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进行了差别化管控。
新标准的制定是在借鉴相关国家标准和国内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保护人体健康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首要目标,选取了排放量相对较大、且可控制和监测的污染物进行标准制定。例如,针对玻璃熔窑和镀膜尾气处理系统等过程,制定了相应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和限值。随着新标准的实施,预计将大大改善四川省的环境状况,为人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