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出,强化税收政策支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完善征收体系,加快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征收范围是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指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挥发性有机物是各行业重要的排放源,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将其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有助于推动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清洁化改造。
此前的试点对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征收排污费是一种尝试,但由于试点时间短且缺乏全面征收条件,导致大部分挥发性有机物未纳入征税范围。此次中央的要求是为了弥补这一短板,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的征税进程,需要提高监测能力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量计算方法。
研究表明,开征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可以显著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并带来较大的税收规模。然而,开征这项税收政策也会对居民收入、GDP、总消费和总出口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征税过程中需要根据排放量大小、危害程度和技术标准成熟度等因素,适当增加应税税目的数量,以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效应。
总的来说,加快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这一举措可以促进相关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清洁化改造,但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征税政策,以实现减污降碳的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