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业界誉为“大气十条3.0版本”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近日由国务院印发,其中对VOCs治理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多项措施。
在先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规定了工业涂装企业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但在其他含VOCs产品使用的重点行业却没有相关要求。此外,《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尚无法确定其是否可用于违法判定,导致无法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解决上述问题,《行动计划》提出推动法律法规修订,明确企业在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方面的法律责任。这是对源头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涉VOCs行业覆盖不全和推荐性国家标准等问题的回应。
对于消费品等产品尚无VOCs含量限值标准以及VOCs含量判断复杂的问题,《行动计划》提出研究制定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
这些措施还将有助于企业合理选择原辅材料,并使基层执法人员能够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针对末端治理中简易低效设施大量存在的问题,许多企业普遍使用活性炭吸附技术,但大部分实测处理效果远低于80%。《行动计划》对此提出了制定有机废气治理中活性炭技术的要求。
针对密闭、收集未有效落实导致无组织排放的问题,《行动计划》明确了储罐、汽车罐车、污水处理场所的密封/收集要求,并提出在重点区域的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要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
另外,《行动计划》部署加强决策科学支持,针对薄弱环节提出了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目前,中小型企业采用简单的吸附等技术难以稳定达标,而采用较高效的“吸附浓缩+燃烧”等技术成本较高。针对这一情况,《行动计划》提出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 另外,针对现有吸附材料吸附/再生性能较差、催化材料易中毒失活、吸附催化材料对苯酚、含卤素VOCs等处理效果不佳的问题,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的研究方向,也是为了科学支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VOCs末端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