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的减排,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安徽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助力深入打好全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并扎实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促进重点行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工作方案》提出,截至2025年底前,将推进汽车整车制造、木质家具、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领域的3100余家重点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涂料源头替代和工艺改造,原则上实现“应替尽替”。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将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胶粘剂,并要求除了特殊功能要求外,室内地坪施工、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基本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此外,还将对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以及涉及有机化工生产的产业集群进行全面排查,并力争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的替代工作。
同时,针对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的企业和从事含VOCs产品生产、销售、进口的企业,将建立完善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执法机制,并落实低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以确保替代工作的真正实施和使用。
这一工作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减少VOCs排放,降低环境污染,促进企业绿色转型发展,为深入打好全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