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刘桥镇为了进一步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并做好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1.涉VOCs企业错时生产:涉及VOCs的企业需要避开夏季高温时段进行错时生产,以减少臭氧污染。刘桥镇积极落实夏季臭氧管控措施,确保企业能及时收到管控通知并落实相应的措施。
2.监测空气质量:刘桥镇明确指定专人密切关注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和实时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同时,进行夏季臭氧专项防控检查,确保臭氧污染情况得到及时掌握和处理。
强化臭氧污染源头治理
为了减少臭氧污染的源头,刘桥镇采取以下措施:
1.宣传和监管:加强对VOCs源头替代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推进源头低(无)VOCs原辅材料的替代,推进重点行业工艺优化。生产环节应处于密闭设备和空间内进行,无法密闭的环节应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确保废气能够全面收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减排措施:鼓励绩效引领性企业或正面清单企业自主减排。对连续性生产企业,建议在高温时段调整生产计划、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对非连续性生产企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错时生产,以减少涉VOCs排放工序的排放。
联动巡查督促落实到位
刘桥镇采取以下措施确保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1.环境巡查制度:刘桥镇环保办落实了环境监管网格巡查制度,做好环境监管网格日常巡查记录。
2.管控通知传达:镇村网格员通过微信群、各村居网格员等渠道将管控通知传达给企业,确保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收到通知并落实管控措施。
3.检查和上报:镇村网格员通过网格联动巡查,检查企业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对涉VOCs生产工序进行日常检查,要求企业在生产前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同时,要求企业规范日常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准确填写污染设施运行维护台账。通过不定时检查,确保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刘桥镇将继续加强臭氧污染防控工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降低大气臭氧浓度,提升空气质量的优良率。为持续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