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重点任务包括以下几点:
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能利用力度。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光伏装机、风电装机、生物质能装机分别达到407、262、84万千瓦。加大市外非化石能源清洁电力引入力度。
优化调整化石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降至30%以下。提升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到2025年,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37亿立方米左右。
强化能耗强度总量双控:持续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钢铁、水泥、炼油、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为60%左右。
加快火电机组升级提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如外高桥一厂、石洞口一厂、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等。推动吴泾八期2号机、宝钢自备电厂3号机实施高温亚临界综合升级技术改造。结合高桥地区产业转型推进高桥石化自备电厂调整,宝钢和上海石化自备电厂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原规模2/3保留煤机,并实施三改联动或等容量替代,长兴岛燃煤电厂实施气电替代。继续落实“清洁发电、绿色调度”,持续开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工作。
鼓励燃油锅炉窑炉清洁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燃油锅炉、窑炉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扩建锅炉应优先使用电、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
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国家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标准限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行政区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加快现有产能改造升级:动态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对能耗强度较高、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工业行业和生产工艺等的淘汰和限制力度。加快南北转型地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钢铁冶炼能效,增加清洁能源消纳能力,提高废钢回收利用水平。推进环杭州湾产业升级,加快碳谷绿湾、杭州湾开发区环境整治和转型升级,调整化工企业布局。提高石化化工行业的低碳化原料比例,推动炼油向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延伸,完成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推动化工、医药、集成电路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探索新模式。建立绿色制造标准技术规范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标杆。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和零碳园区试点建设,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再利用。
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管控:完善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源头替代,推广减量化技术。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VOCs含量限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
提升园区监控网络效能:建立针对园区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与快速精准溯源体系,提升恶臭异味污染快速应对能力。推进工业园区环境监控网络建设,完善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