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VOCs物料”的概念?
答:VOCs物料是指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要求中所涉及的物料。
这些物料包括两类:一是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物料,主要涉及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炼油、石油化工、煤化工、农林产品化工、有机精细化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
另一类是有机聚合物材料,包括人工合成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如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和合成纤维材料等。这些物料在制品加工过程中存在相应的VOCs排放,因此也被纳入管控范围。
在一些排放标准中,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渣、液)等概念与VOCs物料含义相同。
问:如何确定企业使用物料的VOCs含量?
答:在实际生产中,因不同工艺环节进出料的变化,物料VOCs含量在不同工艺环节是不同的,需按工序逐一核实是否属于VOCs物料(VOCs质量占比是否大于等于10%),具体方法如下:
1.对于单一成分有机物质(纯物质),可按蒸气压或沸点判断。常温下蒸汽压大于等于10Pa的有机化合物,或者常压下沸点小于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以及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挥发性特征的有机化合物,可通过化学手册、安托因方程、网络查询等工具,确定蒸气压或沸点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对于混合物,可按VOCs质量占比是否大于等于10%,判断是否属于VOCs物料。根据物料组成及配方,符合第一种情况中条件的有机物质,质量加和占比大于等于10%。
3.对于有机聚合物材料(塑料母粒、胶粒胶块等),直接认定为VOCs物料。
企业应提供每一工序使用原辅材料的检测报告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数据,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按企业实际配比计算施工状态下的物料VOCs含量。在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要求企业确认每一工序使用物料的VOCs含量,便于开展后续环境管理工作。
环保人员可根据企业原辅材料出入库清单,进行现场核实,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证实VOCs质量占比低于10%,且未采取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的,认定为违法行为。环保人员也可现场采样,经第三方实验室分析确定VOCs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