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24日。
本次规划明确了2030年东莞大气环境治理的核心目标,严控臭氧污染、持续削减细颗粒物污染、彻底消除重污染天气。根据规划指标,2030年全市臭氧年评价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将严格控制在160μg/m³以内,PM2.5年均浓度将实现稳步下降,全域范围内杜绝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发生,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能力实现系统性升级。为顺利达成既定目标,东莞将从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入手,同步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治理、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大气治理能力提质升级、污染天气科学应对等一系列系统性治理举措。
规划将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核心重点,通过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升级、数字化赋能的全方位治理模式,精准破解臭氧污染治理难题,具体实施举措如下:
一、稳步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分行业分区域精准落地
东莞将常态化开展涉VOCs原辅材料使用企业全覆盖排查梳理工作,建立动态更新的源头替代整治台账,精准掌握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改造推进情况。聚焦电子元件制造、家具生产、包装印刷三大核心涉VOCs行业,大力推广低挥发性环保原辅材料与清洁生产工艺,明确阶段性改造目标,力争到2030年,三大重点行业各自完成200家以上企业的源头替代升级改造。
在区域落地层面,东莞实行分区施策、精准攻坚。针对长安镇、松山湖高新区、寮步镇、塘厦镇、清溪镇、大朗镇等电子产业集聚区域,重点推广水基型助焊剂、水基及半水基型清洗剂等环保辅料,同时普及电子电路内层干膜替代湿法涂覆、喷墨打印替代传统丝印等绿色生产工艺。针对厚街镇、大岭山镇、塘厦镇、清溪镇等家具制造重点镇街,全面推动木质家具企业替换传统高污染涂料,普及水性涂料、水性光固化涂料、UV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环保材料。针对厚街镇、长安镇、大岭山镇、黄江镇等印刷产业集中区域,引导包装印刷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广水性凹印油墨、水性胶粘剂,普及无溶剂复合、共挤出复合等低排放生产技术。
同时,强化企业合规监管,严厉整治原辅材料申报与实际使用不符、“批水用油”“批少用多”等违规行为,将排查发现的问题企业纳入常态化重点执法监管名录,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二、强化原辅材料质量监管,从源头把控VOCs排放
聚焦涂料、油墨、工业清洗剂、胶粘剂等VOCs高排放原辅材料,全市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检与合规检查工作。通过常态化执法排查,严厉打击不合格含VOCs产品生产、销售及使用行为,从供应链源头遏制低效治理、超标排放问题,筑牢VOCs污染第一道防线。
三、深化化工与油品储运销全链条VOCs治理改造
针对化工、油品储运销领域VOCs无组织排放难题,东莞制定明确的分时改造攻坚计划。要求纳入标准管控范围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在2030年底前基本完成低泄漏呼吸阀、紧急泄压阀更换升级;对于储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储罐,需在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全液面接触式浮盘改造,或配套建设罐顶气收集治理设施,彻底解决储罐挥发污染问题。
在油品装载环节,全市统一规范作业标准,要求成品油及苯、甲苯、二甲苯等化工原料的罐车装载,全部采用底部装载模式,配套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最大限度减少装卸过程中的VOCs逸散。同时,常态化开展企业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审核评估,对连续两个检测周期存在泄漏问题的泵体、压缩机、搅拌器、阀门等设备管线,统一更换为低泄漏、无泄漏环保设备。针对储油库老旧治理设施,加快推进无流量监测、运行不稳定、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油气处理装置升级改造。所有化学品仓储企业废气排放,需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地方标准,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控。
四、全流程管控重点行业污染,推动末端治理提质增效
以化工、橡塑加工、电子制造、家具生产等VOCs重点排放行业为管控核心,常态化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将所有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企业全面纳入排查范围,建立问题整治清单,实行分类整改、闭环管理,确保2027年底前实现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