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盐田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三方联合发布《关于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VOCs作业场所执法标准适用的意见》(下称《意见》)。该《意见》的落地,是盐田区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的重要制度成果,核心目的在于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业场景中,多部门执法标准不统一、企业合规成本偏高、执行无明确依据等突出难题。
“以往处理挥发性有机物相关工作时,应急管理部门要求降低气体浓度以防范爆炸风险,生态环境部门则要求密封储存以避免环境污染,两种不同的指导要求让我们企业难以把握、无所适从。如今三部门统一了执法标准,我们开展相关作业也有了明确方向,心里更踏实了。”盐田区某企业负责人的表述,说出了辖区众多同类企业的共同心声。此前,“多头检查、标准不一”的现象,不仅容易造成各执法部门之间出现信息壁垒,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合规运营成本。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了企业处理VOCs的两类具体措施:一是将通风设施与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相连,确保产生的废气全部排入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二是在无法设置通风设施的情况下,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方式,将废气导入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进行规范处理。
该《意见》秉持“协同推进、规范执法、服务企业”的核心原则,通过明确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VOCs时的合规处理路径,成功破解了长期以来的执法痛点、堵点,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执法标准的规范化、统一化,为执法工作开展提供了清晰依据。
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盐田区已通过多种举措,积极收集并破解行政检查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盐田区司法局向各执法单位及辖区企业发放《行业执法标准不一问题收集表》,广泛征集痛点难点;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制定《盐田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提升执法专业性;盐田区安委办建立“一业一规”制度,实现行业执法标准精细化……此次《意见》的出台,是盐田区以“小切口、快突破、灵管用”的破题思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的又一务实行动,切实将政策要求转化为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成效。